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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与同人:从一到无穷大

我迈入同人世界的时间可以说是才刚刚开始滚动,真要算的话也仅有半年,甚至只磕一对特定的CP,但是已经深深沉迷其中,懊悔为什么没有早发现其中妙处,心中慢慢累积了不少零星的想法,也就决定在正式开磕之前先讲讲对同人这个文类的个人想法,以HP为例。

同人是建立在已存在事物(可以是虚拟作品中的人物/作品,也可以是真实的人类)上的二次创作。因为HP是小说,它也被叫做原著。围绕小说中众多角色,如果是原作者罗琳明确配对的感情,那么TA们被叫做官配,如果是读者的二次创作, 那么TA们被叫做民配,或者是同人拉郎。介于HP是一个经久不衰的IP,根据它产出的同人CP即使是读过原著的人,在听到某些CP配对时第一个反应或许是:有这两个人吗?说远了,官配和民配这样指涉地位正统的命名暗示了,即使是在一个磕CP这样的美妙活动中,磕什么样的CP也是很有讲究的,比如像我磕“德赫”这对超级拉郎的、堪称邪典的CP,就要为自己写下一大段的文字,解释为什么会喜欢一对在原著中敌对立场、对手戏甚少的两个人的CP。不过,这个问题留在最后揭晓,现在我的重点是“同人”。虽然读者在看二创的时候很乐呵,但一旦跳出来,磕一对民配CP似乎就是要矮官配一头,当同人CP的热度不亚于官配的时候,读者对同人和原作的态度就尤为紧张。或者也没有必要这么夸张,简单来说,要如何看待同人创作,以及同人和原作的关系?

同人是以原作作为元宇宙(original universe)的平行宇宙。有些同人是从原著这条枝干中伸出去的枝丫,有些则是从枝丫中又长出去的分支,它可以无限蔓延下去,乃至与其它宇宙交汇。同人是真正的无限宇宙。

如果接受这个概念,那么很多问题都有了新的解法。例如HP的电影也被称作官方产物,拥有先天的合法性,此中逻辑是基于罗琳授权改编了电影,这是一种法律经济关系,纯粹从创作的角度来看,电影也是同人。演员依据自己的解读饰演角色,TA们的演绎是一种同人创作;电影中具象化呈现的细节和氛围离不开道具组、美术组等工作人员对原著的解析。汤姆·费尔顿饰演的德拉科大受欢迎,因为他对德拉科这个角色的理解和诠释本身就已经不是原著的德拉科了,也是同人的一种。

当我刚开始看同人文时,我喜欢选那种“贴合原著”的,还因为“德拉科是傲罗”的设定放弃了一篇颇受好评的文,因为我实在不觉得他会在战后去当傲罗,这个设定难以接受。而现在我已经经过了更多洗礼,别说德拉科是当傲罗了,他就是当魔法部长我都没意见,只要作者写得好。我反而不喜欢赫敏在魔法部工作的设定,即使这是罗琳写的结局,没有读者想要看黄金女孩在战后当公务员,疲于和魔法部的老顽固斗智斗勇,在人际关系和尔虞我诈中消耗自己。所以什么是“贴合原著”呢,经常会看到有批评说“这篇文人物好OOC,根本就不是那个角色了”,不乏有些是在酸,但这种顾虑确实是存在的,可是每一个平行世界的TA都已经不是原来那个TA了,随着宇宙的扩张,那个角色就是会很远地偏离原来的模样,TA和一个崭新角色的分界线也变得模糊。我不知道这条确定线要划在哪里,只是以OOC作为一个批评理由不太站得住。

在AO3看文,每每看到太太写自己的文是受到了那些文的激励,某个设定是来自另一篇太太的文,我都会想,哇,我太喜欢了,我喜欢这种文与文之间彼此联系、催生、又如此不同的生长方式。同人的无限宇宙是太太们搭建起来的,永远会有新的读者因为HP走进来,然后在某一刻决心拿起笔,创造一个新的宇宙。

对我来说,这就是同人的意义。It never 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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